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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审结,主犯“小辣椒”获刑8年

2025-11-06 00:19 来源:网络 点击:

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审结,主犯“小辣椒”获刑8年

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审结,主犯“小辣椒”获刑8年,从犯最低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被告人陆某,外号“小辣椒”,与黄某因小事发生矛盾,双方约定于2025年2月25日晚在南宁市永和桥聚众斗殴。当晚,“小辣椒”纠集万秀村莫某、陈某、邓某等上百人来到永和桥赴约,当他们走到永和大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刚好与黄某纠集的大沙田一方约20人相遇。狭路相逢,双方拿出刀具、钢管混打了起来,互扔自制的爆炸物“红牛罐”。因为双方人数悬殊,没多久,黄某一方被打跑,和他一起来的方某被砍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鉴于“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的人数多、规模大,打架视频经网络广泛传播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后决定对被告人从严从重量刑,今天上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6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宣判现场

被告人陆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莫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陈某(未成年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梁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邓某(未成年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告人黄某(未成年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至此,“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全部审结完毕。今天上午,江南法院还同时对一起因追讨钢材款引起的故意伤害案和一起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案进行集中宣判。根据被告人具体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意程度及社会影响,分别作出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的判决。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张显远

主要是对这些游走在黑恶犯罪边缘的被告人进行严惩,对潜在的黑恶犯罪进行警示,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记者:郭超玲 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