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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员俸禄有过几次调整,京官、地方官的工资又是如何发放的?

2025-07-31 19:10 来源:网络 点击:

清代官员俸禄有过几次调整,京官、地方官的工资又是如何发放的?

有读者私信,希望御史能详细写一篇关于清代官员俸禄方面的文章,并说一说在京官员和外省官员是如何领取俸禄的。本着有问必答的原则,御史就与诸位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清代的官俸制度(特指文官)

在很多读者的印象中,对清代官员俸禄的标准是有一个大概的认知的,比如一品岁支180两、禄米90石,二品155两、禄米77.5石,每降一级数目随着降低,至从九品31.5两止。

这个标准是顺治十年制定的,在此之前官员的俸禄制度基本沿袭明代,即“百官俸禄令仍照故明例”。

官员俸禄始定于顺治元年,当时的标准是:正一品215.5两,从一品183两;正二品152.1两,从二品120.5两;正三品88.8两,从三品66.9两;正四品62两,从四品54.7两;正五品42.5两,从五品37.6两;正六品35.4两,从六品29两;正七品27.4两,从七品25.8两;正八品24.3两,从八品22.7两;正九品21.7两,从九品19.5两。

顺治元年制定的俸禄标准很细致,分为九级十八品,各按品级领取俸禄。同时也可以看出,官员的俸禄十分微薄。

官员清廉与否与合法的收入息息相关,俸禄过低吏治腐败问题就必然会出现。所以从顺治二年开始,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增加了公费银、菜烛银、心红纸张、案衣家具、修宅银等。

以各省总督为例,这些额外的补贴多达648两,而在京官员虽然数量不及地方官,但每个月根据不同品级也能领到10余两至3两不等。

然而时过不久,顺治十年又对官员俸禄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规定以品为标准发放俸禄,即不分正从。正从一品皆为180两,正从七品皆为45两,这一标准后来一直被沿袭。

与顺治元年对比,仅从俸禄上来看变化并不大,但是朝廷取消了各种补贴,所以官员们的俸禄大幅缩水,官员收入只剩下可怜巴巴的那点岁俸银。

所以从顺治晚年开始一直到雍正即位之前,官员们的合法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也导致了官场腐败。尤其是康熙晚年,私征火耗已成了官员贪赃枉法的主要手段。

雍正皇帝即位后,洞悉康熙朝吏治问题的根源,他决定要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为此雍正出台了三个措施:

一是下旨在京汉籍官员除了俸禄之外,每年可以领取双俸禄米,较之康熙朝在京汉官的工资待遇有所提高;

二是吏、户、兵、刑、工五部堂官(尚书、侍郎)俸银、禄米加倍,就是通常说的“双俸”、“恩俸”;

三是建立外官养廉银制度,实行“低俸禄、高养廉”的工资补贴政策。

雍正朝俸禄改革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是京官双俸只局限于五部堂官,没有惠及到其他衙门以及中下级官员,连礼部堂官都不享受这一待遇;二是养廉银制度也是处于草创阶段,没有在外省各级官员中普及开来。

乾隆二年,官员俸禄制度最终定型,从该年春季开始,在京官员都可以享受到双俸待遇;二是正式确定养廉银制度的地位,所有正印官、佐贰官都可以拿到一笔数目不小的养廉银补贴。

以上就是清代官员俸禄调整的基本过程,最终确立起来的文官俸禄定制是:京官领取双份俸禄;外官收入则以丰厚的养廉银为主,岁俸反而成了其次的进项了。

清末时期,为了应付新的形势和世界环境,清政府被迫采取一些列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决定重新调整官俸制度。

这个官俸制度可以说是革命性的,而且标准定得也很高,军机大臣24000两、尚书10000两、侍郎8000两、郎中3600两,等等。然而很遗憾,这个新的官俸制度尚未正式出台,清政府就被推翻了。

官员工资是如何发放的?

清代在官俸的管理上有一套具体、严密的制度,较之前代更为完备。按照定制,京官的俸禄属于吏部管理,户部作为主管财政的部门,仅负责八旗诸司的俸饷。

京官俸禄发放每年分为两次,即春秋两季,大致是三四月发一次、九十月发一次,每次领取半年的俸禄。

由于在京衙门官员众多,为了避免发俸拥挤,各衙门都有具体的发薪日期,大致是以上旬、中旬、下旬为限,吏部根据官员名单到户部支取银米后,官员按名单逐一领取并签字确认。

外省正、佐官员的俸禄、养廉银一年发四次,即按季发放,而且规定只能在布政使藩库支领。以一个县为例,知县、县丞、主簿这三个职务的工资,必须到省里去领,而其他杂职则在本县支领。

和现在不同,地方官俸禄不准提前预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就要受到督抚的参劾。总之,清代有关俸禄的规定条例繁多,皆有法可循,很难弄虚作假。